项目编号:SMSGZB2025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桥路190号房屋南侧围墙整修工程(重发)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亚新平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主要内容为拆除南侧原有围墙,重新浇捣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基础,安装围墙护栏,同时恢复因施工毁损绿化。 招标范围:拆除南侧原有围墙,重新浇捣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基础,安装围墙护栏,同时恢复因施工毁损绿化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招标范围具体详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
2.2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56076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09:00-11:00 ;下午 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只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574-87865993,邮箱:568808658@qq.com.com(邮箱内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联系人、联系方式)。
4.3 在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 亚新平台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营业部
银行账号:30010122000857176
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14时00分
6.2 开标地点:亚新平台(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3室)。
6.3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亚新平台官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亚新平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 系 人:宋工、陈文昌
电 话:0574-87865993